1. 參賽者必須擁有參賽項目所述資訊及通訊科技產品/服務的知識產權及/或合法權益。有關資訊及通訊科技產品/服務如在世界任何地方發生知識產權的爭議,參賽者必須披露,供籌辦機構考慮其參賽資格。
2. 參賽者必須在截止報名時為香港註冊公司(請附上公司/商業登記證明)、機構或香港居民[1]。
3. 參賽的資訊及通訊科技產品/服務項目在創新、設計和研究發展方面的重要部分必須源自香港。參賽者須展示香港資源為其資訊及通訊科技產品/服務帶來顯著增值,促使有關項目在目標市場取得成功。
4. 除學生的獎項類別外,參賽的資訊及通訊科技產品/服務項目必須在截止報名日期前已經在市場上公開發售最少三個月/或開放予下載應用[2]或已經投入運作最少三個月(請附上證明 – 例如送貨單、發票、外發公告、廣告、内部通告等)。
5. 同一參賽項目只可參加各獎項類別的其中一個獎項組別。任何項目如被發現報名參加多於一個獎項組別,將被取消資格。
6. 過往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獎金、銀、銅得獎項目的產品/服務,必須已作出重大修改或優化,或參加另一個獎項類別,方可再次參賽
1. 參賽者需留意由私隱專員公署所制訂的最佳行事方式指引及個案經驗。
2. 參賽者須注意,根據《防止賄賂條例》(香港法例第 201 章),任何人士如未經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獎督導委員會許可,向任何參與該獎項事務的工作人員提供任何利益,作為該工作人員作出任何以其工作身分而作的行為的報酬或誘因,或作為與申請該獎時給予任何優待或提供任何協助的報酬或誘因,即屬違法。
3. 為避免利益衝突或任何有關利益衝突的嫌疑,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獎贊助商的參賽申請將不會被接納。
如有任何爭議,籌辦機構保留最終決定權,參賽者不得異議。
小學組
小學組的對象為就讀本地註冊小學的學生(包括2019-2020年度就讀小一至小六的學生)。參賽者可以個人名義或最多四人的團隊名義參賽,並須獲該校的資訊及通訊科技負責老師或校長簽署確認。
中學組
中學組的對象為就讀本地註冊中學的學生(包括2019-2020年度就讀中一至中六的學生)。參賽者可以個人名義或最多四人的團隊名義參賽,並須獲該校的資訊及通訊科技負責老師或校長簽署確認。
大專及本科組
大專及本科組的對象是現正就讀本地註冊大專院校的學生(文憑、副學士、學士等),包括2019-2020年度畢業的參賽者。參賽者可以個人名義或最多四人的團隊名義報名。參賽作品必須100%在本港的院校研發和被監督,並至少有一名院校職員擔任監督角色。
研究生組
研究生組的對象是現正就讀本地註冊大專院校的研究生(學士後課程),包括2019-2020年度畢業的參賽者。參賽者可以個人名義或最多四人的團隊名義報名。參賽作品必須100%在本港的院校研發和被監督,並至少有一名院校職員擔任監督角色。
評審期間,評審人員或會索取參賽者持有的資料及作現場參觀,若有這方面的需要,參賽者將預先獲得通知。參賽者就2020香港資訊及通訊科技獎所提供的資料將獲保密處理,未獲參賽者的同意,籌辦機構及有關機構不會發表有關的資料。
日期: 8/2/2020 (星期六) [延期]
日期: 25/7/2020(星期六)及1/8/2020(星期六)
地點: 數碼港 Cyberport 3, IT street – Level 3, Board Room 1/2/3
地點: 九龍秀茂坪曉光街八十二號 香港聖公會何明華會督中學
形式:
日期: 29/2/2020 (星期六) [延期]
日期: 15/8/2020(星期六)
地點: 香港中文大學 (暫定)
形式: